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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协字〔2024〕32号
协会各会员单位、各二级机构、会员及相关机构:
为鼓励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致力于医学科技创新,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11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文件规定,经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我会将于2024年起设立“泰安医学科技奖”,并制定了《泰安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经二届十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泰安市医师协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