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医协字〔2024〕33号
各会员单位、各二级机构、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医师协会工作安排,近期启动2024年度泰安医学科技奖等奖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11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文件规定,经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泰安市医师协会设立“泰安医学科技奖”(泰科发[2024]51号)(见附件1)。该奖设科技创新成果奖、成果推广应用奖、青年科技创新奖三个奖种,是面向全市医药卫生行业的科学技术奖励,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主要奖励在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会个人和集体。
本年度只推荐科技创新成果奖。
“泰安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和个人,优先提名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
二、推荐渠道与名额
泰安医学科技奖只接受单位推荐。市卫生健康和市科学技术相关部门、协会各会员单位、协会各二级机构可作为推荐单位。泰安医学科技奖推荐数量不做限制。
三、时间安排
1.各推荐单位确定申报项目组联系人,组织完成推荐书填写工作。项目完成人填报材料暨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各推荐单位完成对申报项目统一公示,公示期3日。
2.2024年10月20日前,推荐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书打印盖章暨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公示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寄送市医师协会科技奖评审办公室(地址:泰安市高新区丰园路117号,泰安市医师协会六楼)。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taysxh@126.com。
3.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
4.2024年11-12月,组织评审。
四、有关要求
1.临床研究项目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48.20)备案,并提供医学研究备案编号。
2.存在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推荐:
(1)涉及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项目;
(2)存在科研不端行为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的项目;
(4)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项目。
3.推荐项目材料内容应按照《2024年度泰安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4.请各推荐单位秉持负责态度从严审查所推荐项目,在规定时间填报材料,各环节逾期后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医师协会泰安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
栾凯旋 陈浩东 0538-6995177
邮 箱:taysxh@126.com
泰安市医师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