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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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医师协会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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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协字〔202437

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医师协会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会员单位、各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经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批准,我会将于2024年起设立“泰安医学科技奖”,为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评审专家库容量合理、专业结构完整,保障医学科技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我会组织开展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评审专家、首席评审专家两类。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科技活动中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认真严谨,公平公正,热心科学技术评审评价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及以下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该领域有关法规与政策;

3.作为第一主研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课题已完成验收;

4.市医学会、医师协会专委会(分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首席评审专家条件

在满足评审专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首席评审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或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前三名完成人、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5.省医学会、医师协会专委会(分会)担任主任委员职务;

6.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组织方式

专家库征集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医师协会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荐

个人自荐入库的,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以上推荐条件做好本单位专家遴选和审核推荐工作。

(三)市医师协会审核

市医师协会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审查,对拟入库专家人选在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泰安市医师协会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管理。

(四)为规范聘用专家服务管理,依据专家服务情况,原则上入库专家服务期限3年;专家的使用根据业务需要择优或者随机确定。

(五)入库专家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务报酬按照《泰安市医师协会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专家无名额限制

专家库是医学科技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专家推荐工作的组织,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保证推荐专家的质量。

(二)各相关单位汇总报送推荐名单,个人自荐的将《专家库入库自荐申请表》、《入库专家承诺书》及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10月28日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市医师协会秘书处   栾凯旋  陈浩东 

联系电话:0538-6995177

邮箱:taysxh@126.com

 

附件:

1.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泰安市医师协会

2024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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